竞争性谈判在什么场合下适用?

竞争性谈判适用于特定采购场合。依据《政府采购法》,它适用于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等情形,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采购项目延期或失败,影响项目进度和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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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争性谈判适用特定情况。操作如下:1.成立谈判小组,确保成员专业且公正;2.制定详细谈判文件,明确采购需求和标准;3.筛选并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;4.开展谈判,协商价格和服务;5.根据谈判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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竞争性谈判常见处理方式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,与供应商谈判后确定中标者。选择方式时需考虑项目性质、紧急程度及市场情况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高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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